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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物联网工作要点的通知发表日期:2014-08-20 来源:托普物联网 浏览次数:18032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4年农业物联网工作要点》已经6月11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各项任务。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
2014年农业物联网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落实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按照“服务主体、突出应用、巩固提高、建管用并举”原则,坚持“两个结合”(农业部大田生产物联网试验区和省农业物联网工程结合,农业物联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结合),发挥政府引导、市场决定、企业主体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和产学研用联动,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确保大田生产物联网建设在全国发挥引领作用,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农业物联网应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运行56个农情监测点、4个大田生产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和农业物联网应用23个示范县、57个示范点,充实完善大田生产“四系统、一平台”(农情监测系统、大田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农机作业质量监控与调度指挥系统、农作物种子物联网和农业生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2.农业物联网应用进一步拓展。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技术、产品和设备,制订一批农业物联网标准,示范一批在不同产业、领域和生产经营主体应用的农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总结推广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逐步形成以大田生产为核心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3.农产品电子商务有较大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取得实效,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的比例比2013年翻一番,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额比2013年增加200%左右。
三、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推进全国大田生产物联网试验区建设。
1.完善农情监测系统。启动二期项目建设。提升一期20个粮食主产县小麦“四情”监测点,建成其余36个粮食主产县农情监测点,研发水稻、玉米、茶叶等农情监测系统软件。在4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区开展农情遥感监测试点。
2.启动大田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建设。基于信息采集点感知数据,集成农业生产管理知识模型,集成、开发小麦、水稻、茶叶等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实现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预警防治等生产措施的智能化管理。完善设施草莓、番茄智能决策系统并推广应用。
3.初步完成“两大系统”研发和应用。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应用监测系统,初步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傻瓜化操作、全程化监控。完成农机作业质量监控与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农机资源管理、田间作业质量监控和跨区调度指挥。加强大田物联网管护、运行和应用,积极创新管护机制,解决大田物联网“重建设、轻管护、轻应用”问题。
4.构建大田生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农业部12316服务平台建设思路,以安徽农业信息网服务版作为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已有大田生产物联网系统及相关信息资源、专业系统,为政策咨询、技术推广、农情监测、生产决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机调度、市场预警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第二,启动大田生产农业数据库建设。在省级农业物联网平台充实农技、农机、土壤、植保、水文、气象、种质资源和地理信息等涉农数据,并将示范区、示范县(点)数据逐步接入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实现农业智能决策提供支撑。
第三,加快农业物联网示范区、示范县建设。巩固提高已建成的示范县,加强应用、发挥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实施二期项目。加快4个大田生产物联网示范区和尚未建成的示范县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建成运行。在各相关县(市、区、场)完成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试验区、示范县进行评估、认定和授牌。
第四,继续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力,同时引导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以及示范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参与,大力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增收。继续推进57家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尤其要加快8大行业排头兵企业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步伐。开展沿江水产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水产养殖、疫药与饲料施用、免疫、检验检疫、地点转换、出场等养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年内对示范点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的成功经验。
第五,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农业物联网建设,启动“1112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着力打造“邮乐农品”电商平台,以农业物联网示范县、示范点为依托,培育10个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100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训2000名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继续引导和鼓励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继续发挥淘宝网安徽特色馆、网上供销社、网上粮食交易市场、农网“聚农e购”等电商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皖江农产品与农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产业化,构建区域性农资、农产品物联网数据中心与云服务平台。
第六,强化农业物联网工作支撑。
1.强化基础性研究。着力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研发。依托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物联网企业,采取自主研发与引进创新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实际需求,研发一批农业物联网共性、关键技术。重点研发大田作物环境和本体传感器集成技术,基于空间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农机作业质量监控和指挥调度系统,基于温、光、水、气、肥自动化控制的农业智能决策指挥调度系统等。着力推进农业物联网标准制订。按照“围绕需求、突出大田、急用先行”的原则,制订一批农业物联网标准。围绕解决平台、系统、监测点兼容问题,尽快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积极争取在全国率先出台大田生产物联网省级标准。着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研究。贴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展应用型研究,在大田生产物联网建设模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模式等方面,总结、提炼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成果。编写出版《安徽省农业物联网发展报告(2011.11—2014.6)》。
2.强化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整合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实现相关农业信息平台和系统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通过制订相关技术规范和应用标准,推动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示范县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相互兼容。省相关涉农部门都要建设行业性数据库,接入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为集成和开发大数据、指导“三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农业物联网人才培训。广泛开展培训,积极引进人才,加快建设农业物联网人才队伍。组建农业物联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讲师团,建设培训基地,力争年内培训3000名人员(农业物联网1000名,农产品电子商务2000名)。
4.强化部门密切配合。技术研发、标准制订、推广应用、理论研究四个专家组以及省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对各专家组、相关单位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要进行督查。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向农业物联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倾斜,给予支持。